发布时间:2023-08-29 10:25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一、编制的必要性
为规范我县各行政单位的行政许可职权适用范围,切实解决行政许可领域存在的问题,按照“下级清单只能从上级清单中确认,不能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的原则,进一步将本级各项行政权力明确赋予到相关单位,做到权责明确、合规合法,更好地将权力服务于人民。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1号)、《怀化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和实施规范填报等工作的通知》(怀职转办函〔2023〕1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3〕18号)。
三、起草过程
《通道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下称“事项清单”)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重点参照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3〕18号)文件,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事项清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汇编“事项清单”。根据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事项清单”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符合规定。
四、主要内容
我县“事项清单”均从市级“事项清单”中提取,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怀化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52项;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合计认领259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