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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通道侗族自治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19 16:47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制定情况

2021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控制新增,总结推广“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经验做法,促进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同年12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2022年8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怀化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按要求,县级新建商品房项目在2022年后全部纳入“交房即交证”范围内实施管理,在建项目可以依申请按“交房即交证”进行管理,各县市区尽快落实“交房即交证”改革方案并落实实施。

结合我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局起草了《通道侗族自治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初稿经过组织“交房即交证”试点,征询企业、购房人、部门业务专家意见并参照省市两级方案后形成。2022年11月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对《方案》初稿审核,进一步明确“交房即交证”改革的内容和标准、责任和目标。《方案》修改完善后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7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适用范围

从2023年1月1日起,全县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实施“交房即交证”;原已取得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未进行商品房交付的房地产项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纳入“交房即交证”范围。

三、改革目标

落实全省“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等改革事项。从建设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三个环节梳理优化流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同时形成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方案》从四个方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在实施范围、条件和步骤上细化规定。将现行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之前的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即具备办理首次登记条件;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申请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 “交房即交证”改革目标。

(一)调整优化办事窗口。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交房即交证”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有机结合,推动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业务联动办理。

 (二)整合再造业务流程。严格审批、验收、登记关口,实施“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完善网签备案,梳理优化从预售、验收、登记各环节统一的“交房即交证”流程和标准。

(三)加强平台协同与共享。全面实施全县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和不动产登记、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缴“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各审批阶段实行统一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实现数据信息“互通、互推、互认、互用”;推进不动产单位代码与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权属资料、规划许可、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等“一码关联”;加大电子证照共享应用。

 (四)强化部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将“交房即交证”改革中企业诚实守信情况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用信息归集范围,统一记入通道侗族自治县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并依法对不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切实落实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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