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30 10:26 信息来源:通道县政务服务中心
通政办发〔2022〕28号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推行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及驻通相关单位:
《通道侗族自治县推行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通道侗族自治县
推行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省、市、县有关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通道县实际,在全县政务服务工作中推出一批利企便民“微改革”举措。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不断优化我县政务服务环境。围绕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目标,推出一批利企便民“微改革”,优化升级政务服务移动平台,推动更多民生服务事项“掌上办”“跨省办”,加快建成简易、快捷、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赋能助力。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集成整合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含税务Ukey及其他税控设备)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环节,做到线上“一个平台、一体审批”。鼓励银行机构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企业开户咨询、指导等工作,提供靠前服务,为企业办理开户手续提供便利,实现“开办即开户”。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行“一件事”套餐式办理,编制办事服务指南,明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政务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通道支行、县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日前,长期坚持)
(二)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可采取承诺审批方式,简化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审批,推行“拿地即开工”模式。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行“一件事”套餐式办理,编制办事服务指南,明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政务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布。(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日前,长期坚持)
(三)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在医院设置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窗,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等事项实行“一件事”套餐式办理,编制办事服务指南,明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同步办好落户、参保缴费等相关手续。(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长期坚持)
(四)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推动“多测合一”工作落实,整合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流程,实现“交房即交证”。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行“一件事”套餐式办理,编制办事服务指南,明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政务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布。(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防办、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通道支行;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日前,长期坚持)
(五)推进“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有线电视过户一站
式”办理。将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过户、有线电视过户等多个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编制办事服务指南,明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从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等方面进行流程再造、实施联动办理,用户办理水电气过户、有线电视过户无需多跑路、登录多平台,可直接实现“一站式”办理。实现水、电、气、网络业务与非居民用户不动产登记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集成和智能联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自来水公司、国网电力通道分公司、森泰燃气公司、通道县有线网络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日前,长期坚持)
(六)大力推广“掌上办”。推进高频民生、涉企事项“掌上办”。细化审批标准,对于满足条件的事项推行“智能审批”,探索在手机上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名称自主核准、信息填报、电子签名等环节“掌上办”操作,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等功能。探索和推出老年人等需要特殊关爱群体使用智能手机便捷办事的特色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推行电子证照亮证服务。实现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等各种电子证照的亮证服务,创建和丰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日前,长期坚持)
(八)推行简单事项“免证办”。依托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群众和企业通过APP、“e怀办”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登录后,出示电子身份信息即可办事。依托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共享数据,推进办事“免填表”“免证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进驻县政务中心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推行证照批文“免费送”。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提供“免费送”服务,对审批结果形成的纸质证照、批文提供“免费邮寄”服务,通过邮政快递免费寄递到企业和群众手里,申请人可以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申请等方式申请免费邮寄,由县财政定期统一支付费用,让“快递跑”代替“群众跑”。(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邮政公司、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其他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长期坚持)
(十)推行企业印章“免费刻”。在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企业印章“免费刻”服务,对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5枚印章(法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免费刻制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长期坚持)
(十一)创新推进“跨省通办+”。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业务通、系统通、数据通,以泛珠三角区域首批“跨省通办”高频事项清单和首批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清单为基础,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医保、社保、户政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等领域高频事项在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常用电子证照在泛珠三角区域互认共享。主动对接有关省市县、重点劳务输出输入地,探索推出更多区域通办、点对点通办服务。探索推进“跨省通办+套餐服务”“跨省通办+承诺审批”等“跨省通办+”模式,发挥改革政策叠加效应。(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商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其他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1日前,长期坚持)
(十二)试点推进“一机通办”服务模式。试点将简单高频事项纳入智能自助终端,部署于部分银行网点、乡村便民服务点等,为基层提供“7×24小时一站式”服务,打造政务服务“15分钟服务圈”。(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其他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1日前,长期坚持)
(十三)全面实现“一号响应”服务模式。推进全县各类非紧急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归并为“怀化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提供“7×24小时”人工服务,逐步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紧急热线、公共事业服务热线联动机制,完善热线运行及管理机制,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紧密衔接,强化办件督办,优化热线服务质量,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牵头单位:县热线办;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长期坚持)
(十四)办理结果“自动通知、免费邮寄、不跑2次”。办事群众在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完成事项办理后,如未能当场办结并获取办件结果的,支持办结后办件结果自动通知,材料可免费邮寄,实现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长期坚持)
(十五)推行政务服务“手机约、随时看、来就办”。依托“e怀办”微信小程序,为来县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提供手机预约取号服务,群众可在手机上随时查看窗口等候人数、预计时间,大数据智能提醒预约群众来现场,实现预约办事群众“来就办、免取号、零排队”。(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长期坚持)
(十六)建好用好“三随(随叫随办随评)系统”。推进落实“三随(随叫随办随评)系统”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全县政务服务大厅现场(预约)统一叫号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长期坚持)
三、夯实“微改革”工作基础
(一)深化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实施清单质量责任。县乡两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单位要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质量责任制度,通过日常检查、自查自纠等形式,不断提升实施清单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二是规范实施清单调整流程。依照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操作,推进全县各级实施清单调整工作规范化。三是优化设限事项办理流程。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梳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严格落实设限事项办理全流程公示公开制度,推进设限事项办理透明化,提高审批透明度。
(二)深化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一是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数据资源标准规范,完善县乡两级应发布、可发布、已发布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图谱,构建跨部门、跨云、跨库的大数据治理体系。二是提升数据共享开放水平。通过数据中台开展数据治理,不断提高政务数据共享质量和公共数据开放质量。三是深化办事系统互联互通。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对接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与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深入对接,进一步巩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成效。
(三)提升办事大厅服务温度。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在最近的公交站点沿路和各主要入口设置路牌及方向标识。政务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配置电梯和无障碍通道,方便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弱势群体上下楼办事。合理规划停车场,为办事群众提供停车位。增强线下窗口综合受理能力,县乡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编制1本窗口工作人员应知应会,设置1个24小时自助办事区域,规范服务行为,推行精细化、亲情化、标准化服务。成立1支帮办导办便民服务队伍,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服务体验。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利企便民“微改革”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督导,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要坚持从实践中挖掘创新举措、从考察中借鉴创新经验、从企业和群众心声呼声中推出创新创意点子,让改革更接地气,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解读。各级各部门要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积极解答企业、群众咨询,对重要的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通过新闻发布、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政策说明会、网上互动等形式,准确传达政策意图,增强解读效果。探索依托实体服务大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门户网站,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号答”政策咨询服务。做好政策汇聚和精准推送,切实打通政策解读执行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统筹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做好改革宣传、成果推广工作,牵头单位的每个改革内容至少发布一篇新闻报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做好工作负责人联系表报送工作(附件1),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工作成效按照完成时限要求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改办。(联系人:杨庆霏,电话:13974595505,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06室,邮箱:hntdgov@sina.com)
附件:“微改革”工作负责人联系表
附件1
“微改革”工作负责人联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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